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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案惊奇选篇一
《拍案惊奇》——凌濛初所撰"二拍"之首,明人话本之代表作。
基本信息
| 项目 | 内容 |
|---|---|
| 作者 | 凌濛初(1580—1644),字玄房,号初成 |
| 朝代 | 明崇祯元年(1628) |
| 体裁 | 话本集 |
| 卷数 | 四十篇 |
| 题材 | 爱情·公案·侠义·市井 |
| 版本 | 明崇祯元年刻本 |
《拍案惊奇》明凌濛初撰。凌濛初字玄房,号初成,又号即空观主人,乌程(今浙江湖州)人,崇祯中官至徐州通判。凌濛初为明末通俗文学大家,与冯梦龙齐名,世称"凌冯"。其撰"二拍"(《拍案惊奇》《二刻拍案惊奇》),与冯梦龙"三言"并称"三言二拍"。
《拍案惊奇》成于崇祯元年(1628),为凌濛初自撰话本集。书名"拍案惊奇",盖以"拍案惊奇"之事,惊醒世人。
选篇梗概
本选篇择《拍案惊奇》中代表五篇,以见其大略:
《转运汉遇巧洞庭红,波斯胡指破鼍龙壳》(卷一)——写文若虚之事。文若虚经商屡败,人称"转运汉"。一次出海,至一荒岛,得一鼍龙壳。归波斯,波斯胡识之,以重金购之。文若虚由此致富。此篇写"转运"之事,反映明代海外贸易。
《姚滴珠避羞惹羞,郑月娥将错就错》(卷二)——写姚滴珠之事。姚滴珠因避羞,误入人手,引发一系列误会。此篇写"将错就错"之事。
《刘东山夸技顺城门,十八兄奇踪村酒肆》(卷三)——写刘东山之事。刘东山善射,自夸无敌。遇十八兄,方知天外有天。此篇写"夸技"之事。
《程元玉客肆代偿钱,十一娘云冈纵谭侠》(卷四)——写程元玉之事。程元玉遇韦十一娘,十一娘纵谭侠义。此篇写"侠义"之事。
《感神媒张德容遇虎,凑吉日裴越客乘龙》(卷五)——写张德容之事。张德容为虎所衔,至未婚夫裴越客家。二人因虎而成婚。此篇写"虎媒"之事,奇想联翩。
文学特色
《拍案惊奇》之文学特色有三:
一曰"奇事为多"——凌濛初自序云:"取其奇巧感人者,聊以寄余之意。"所收四十篇,皆"奇巧"之事。
二曰"市井生活"——所写多为市井小民之事,反映明代市井生活之真实。
三曰"自撰为主"——不同于"三言"多收旧本,《拍案惊奇》多为凌濛初自撰,体现明末文人之创作自觉。
文学地位
《拍案惊奇》为"二拍"之首,是中国古代话本小说之代表作。其"奇巧"题材,对后世小说影响深远。所反映之明代市井生活、海外贸易、侠义精神,对研究明代社会史、经济史皆有重要价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