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咏史二首

班固 · 两汉 · 古体诗 · 咏史怀古


咏史

原文

三王德弥薄,惟后用肉刑。
太仓令有罪,就递长安城。
自恨身无子,困急独茕茕。
小女痛父言,死者不可生。
上书诣阙下,思古歌鸡鸣。
忧心摧折裂,晨风扬激声。
圣汉孝文帝,恻然感至情。
神明为之成,肉刑遂以轻。

注释

三王:夏商周之王。太仓令:淳于意。茕茕:孤独。


译文

三王德薄,惟后用肉刑。太仓令有罪,小女上书救父。圣汉孝文帝恻然感至情。


赏析

中国第一首文人五言诗,咏缇萦救父之事。


咏史

原文

三王德弥薄,惟后用肉刑。
太仓令有罪,就递长安城。
自恨身无子,困急独茕茕。
小女痛父言,死者不可生。
上书诣北阙,阙下通鸡鸣。
忧心摧折裂,晨风扬激声。
圣汉孝文帝,恻然感至情。
百男何愦愦,不如一缇萦。

注释

三王:夏商周之王。肉刑:残害身体的刑罚。太仓令:淳于意。茕茕:孤独。缇萦:淳于意之女。


译文

三王之德愈薄,后世才用肉刑。太仓令有罪,被押送长安。自恨无子,困急中独孤独。小女痛父之言,死者不能复生。上书到北阙,阙下鸡鸣通报。忧心摧裂,晨风扬激之声。圣汉孝文帝,恻然感动于至情。百男何等昏聩,不如一缇萦。


赏析

以缇萦救父之事咏史,'百男何愦愦,不如一缇萦'以赞叹作结,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首文人五言诗,标志着五言诗走向成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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