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禽小兽成语集
本合集收录拼音首字母为 Q-T 的动物类成语中以家禽小兽为本体的三则成语故事,包括"杀鸡儆猴""鼠目寸光""兔死狗烹"。这些成语或以鸡猴喻威慑,或以鼠喻短视,或以兔狗喻功臣之悲,皆借家禽小兽之性以喻人事。
鸡、猴、鼠、兔、狗,皆人类日常生活中常见之禽兽。古人观察其性,引申为喻:鸡为家禽之常见,猴为灵长之聪慧,鼠为目光之短浅,兔为猎物之易获,狗为狩猎之助手。"杀鸡儆猴"讲威慑之术,"鼠目寸光"讥短视之弊,"兔死狗烹"叹功臣之悲。三者一术一弊一悲,构成了中国古典文化对"小兽"意象的多维诠释。
这三则成语时代跨度大,从春秋《史记》到清代《官场现形记》《空谷香》,反映了中国古人对家禽小兽的细致观察与人文升华。每则成语皆有明确的典籍出处,含义隽永,至今仍为常用成语。
本册包含条目
| 序号 | 标题 | 出处 | 时代 | 主要内容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杀鸡儆猴 | 李伯元《官场现形记》 | 清 | 驯猴人杀鸡示猴,以惩一儆百 |
| 2 | 鼠目寸光 | 蒋士铨《空谷香》 | 清 | 鼠目只见一寸,喻人目光短浅 |
| 3 | 兔死狗烹 | 《史记·越王勾践世家》 | 春秋 | 范蠡论越王可共患难不可共乐 |
各篇内容
一、杀鸡儆猴
基本信息
- 出处:李伯元《官场现形记》
- 时代:清
- 类别:动物类成语 / 家禽小兽
故事内容
相传古时驯猴人驯猴,猴群顽劣,初时多不听使唤,甚是难以驯服。驯猴人想出一法:当着猴群之面,取一只活鸡,当场宰杀。只见鸡血淋漓、鸡死命绝,挣扎惨叫之声令人心惊。猴群见状,无不惊惧战栗,自此乖乖听命,再不敢顽抗。
此法本为民间驯兽之术,后世引申为"杀鸡儆猴"——以惩处一人之方式威慑众人,使其畏惧收敛。清代小说家李伯元在《官场现形记》中多次描写官场权术,常以此术驾驭下属,使"杀鸡儆猴"成为官场、商场中常用的权谋之语。
此语含权术意味,多用于贬义或中性语境,与"杀一儆百""惩一儆百"义近。后世广泛应用于政治、管理、教育等领域,描述通过惩罚个别人以警示众人的做法。
原文摘录
俗谚有云:杀鸡吓猴,拿鸡给猴看。
文化意义
"杀鸡儆猴"借驯兽之术喻权谋之法,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"权术"的一面。古人观猴之性而悟威慑之理,将日常驯兽经验上升为处世哲学,正是"取象比类"思维的典型体现。
此成语后世广泛应用于官场、商场、职场等领域,常用于描述管理者通过惩罚个别人以警示众人的做法。今日读之,于管理艺术、威信建立、规矩执行皆有启示:威慑当有度,惩罚当公正,否则杀鸡不仅不能儆猴,反惹众怒,得不偿失。
二、鼠目寸光
基本信息
- 出处:蒋士铨《空谷香》
- 时代:清
- 类别:动物类成语 / 家禽小兽
故事内容
鼠为人类生活中最常见的啮齿类小兽,昼伏夜出,目光短浅。古人观察发现,老鼠眼睛甚小,视物只能看到眼前一寸之地,远处则难以辨识。故以"鼠目"喻人之目光短浅,以"寸光"喻见识之狭隘。
清代戏曲家蒋士铨在传奇《空谷香》中已有"鼠目寸光,不足与谋"之语,形容那些目光短浅、不可与之共谋大事之人。此语既出,广为流传,遂成成语。
"鼠目寸光"含强烈贬义,讥讽那些只见眼前、不顾长远,只图小利、不识大局之人。与"目光如豆""目光短浅""井蛙之见"同义,皆讥人之狭隘。后世多用于批评决策者或个人缺乏战略眼光、急功近利的行为。
原文摘录
鼠目寸光,不足与谋。
文化意义
"鼠目寸光"借鼠之小眼喻人之短视,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对"远见"的推崇。古人重远见、轻短视,《大学》云:"物有本末,事有终始,知所先后,则近道矣。"鼠目寸光之人,正是不知终始、不明本末之辈。
此成语后世广泛应用于政治、商业、人生抉择等领域,常用于批评那些只顾眼前利益、不顾长远发展的短视行为。今日读之,于战略规划、人才培养、可持续发展皆有启示:当有远见卓识,莫为眼前小利而失长远大计,莫做鼠目寸光之人。
三、兔死狗烹
基本信息
- 出处:《史记·越王勾践世家》
- 时代:春秋
- 类别:动物类成语 / 家禽小兽
故事内容
春秋末期,越王勾践即位之初,被吴王夫差大败,困于会稽。勾践卧薪尝胆,发愤图强,任用范蠡、文种等贤臣,经过二十年生聚教训,终于在前473年灭吴,成就霸业。
灭吴之后,范蠡深知勾践为人"长颈鸟喙,可与共患难,不可与共乐",遂辞官归隐,泛舟五湖。临行前,范蠡给文种留下一封信,信中写道:"蜚鸟尽,良弓藏;狡兔死,走狗烹。越王为人长颈鸟喙,可与共患难,不可与共乐。子何不去?"
文种看了信,将信将疑,虽称病不朝,却未及时离开。果然,勾践听信谗言,赐剑于文种道:"先生教寡人伐吴七术,寡人用其三而灭吴,其余四术请先生带去地下,效力于先王吧。"文种无奈,被迫自杀。
范蠡则泛舟五湖,经商致富,成为陶朱公,得以善终。"兔死狗烹"由此成为形容功臣被弃被杀的经典成语,与"鸟尽弓藏""卸磨杀驴"同义。
原文摘录
蜚鸟尽,良弓藏;狡兔死,走狗烹。
文化意义
"兔死狗烹"借狩猎之喻叹功臣之悲,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对"功高震主"的深刻警醒。狡兔既死,走狗无用,烹之以食;飞鸟既尽,良弓无用,藏而不用。功臣既已建功立业,君王忌惮其威,遂弃之、贬之、杀之。这是中国古代政治中反复上演的悲剧。
此成语后世广泛应用于政治、军事、商业等领域,常用于形容功臣被弃被杀、卸磨杀驴之事。历史上,韩信、白起、李斯、徐达等功臣皆有类似遭遇,使此成语更具警示意义。今日读之,于职场生存、人际关系、功名进退皆有启示:当知进退之机,明祸福之门,功成而不居,名遂而身退,方为明智之举。
来源与延伸阅读
- 清·李伯元《官场现形记》(人民文学出版社点校本)
- 清·蒋士铨《空谷香》(中华书局《蒋士铨戏曲集》)
- 《史记·越王勾践世家》(中华书局点校本)
- 司马迁:《史记·范蠡列传》
- 李伯元:《官场现形记》,人民文学出版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