凶鸟精怪集
《山海经》载大荒之中,多有凶鸟夜行、精怪惑人之事。本集收录凶鸟与精怪之属,凡三篇:姑获鸟衣毛为鸟、脱毛为女,好收小儿魂魄;九头鸟九首人面鸟身,滴血为灾;魍魉为川泽水精,变幻形貌以惑行人。三者皆主凶兆、夜行、惑人,为中华凶鸟精怪文化之典型。
凶鸟之属,多与死亡、变形、夜行相关。姑获鸟传为死于产褥之女所化,九头鸟原为十首被犬咬去一首。精怪之属,多栖川泽古木,依附物而成形。魑魅主山林,魍魉主川泽,二者并称,构成先民对未知自然之精神投射。
读此集者,可知先民对夜行凶鸟与川泽精怪之恐惧,亦可见中华志怪文化之流变。姑获鸟、九头鸟之形象,影响了后世志怪小说之发展;"魑魅魍魉"作为鬼怪总称,成为后世文学中形容邪恶势力之经典意象。
本册包含条目
| 序号 | 标题 | 出处 | 时代 | 主要内容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姑获鸟 | 《山海经·大荒北经》 | 先秦 | 衣毛为鸟脱毛为女,收小儿魂 |
| 2 | 九头鸟 | 《山海经·大荒北经》 | 先秦 | 九首人面鸟身,滴血为灾 |
| 3 | 魍魉 | 《山海经·海外南经》 | 先秦 | 川泽水精,变幻形貌惑人 |
各篇内容
一、姑获鸟
基本信息
- 出处:《山海经·大荒北经》《玄中记》
- 时代:先秦
- 类别:凶鸟·变形
故事内容
《山海经·大荒北经》载姑获鸟为天帝之少女所化。《玄中记》载:"姑获鸟,衣毛为飞鸟,脱毛为女人。"姑获鸟为奇异的变形之鸟,披毛则化为飞鸟,脱毛则化为女人,变幻自如。传为天帝之少女,死后化为姑获鸟,形貌美丽而凶险,栖于北方荒野。
姑获鸟好收小儿魂魄,以小儿为食。夜间飞翔,鸣叫凄厉,喜取人衣物化为己有。古人夜闻其声则护紧小儿,以防其害。传说姑获鸟为死于产褥之女所化,故与女性、生育、死亡相关,体现了先民对难产死亡女性的恐惧与同情。
姑获鸟是中华凶鸟文化中最具变形色彩的形象。其"衣毛为鸟脱毛为女"的设定,体现了先民对女性与鸟类神秘关联的想象。姑获鸟传说反映了上古对难产死亡女性的恐惧与同情,是研究古代女性地位与生育文化的重要资料。姑获鸟形象影响了后世志怪小说的发展。
原文摘录
姑获鸟,衣毛为飞鸟,脱毛为女人。 ——《玄中记》
天帝之少女。 ——《山海经·大荒北经》
文化意义
姑获鸟是中华凶鸟文化中最具变形色彩的形象。其"衣毛为鸟脱毛为女"的设定,体现了先民对女性与鸟类神秘关联的想象。姑获鸟传说反映了上古对难产死亡女性的恐惧与同情,是研究古代女性地位与生育文化的重要资料。姑获鸟形象影响了后世志怪小说的发展。
二、九头鸟
基本信息
- 出处:《山海经·大荒北经》《三国典略》
- 时代:先秦
- 类别:凶鸟·九首
故事内容
《山海经·大荒北经》载:"大荒之中,有山北极天柜,海水北注焉。有神,九首人面鸟身,名曰九凤。"九头鸟形如巨鸟,生有九首,人面鸟身,其色赤红,翼展遮天。原名"九凤",本为神鸟,后世演变为滴血为灾的凶鸟"鬼车"。
九头鸟夜间飞翔,叫声凄厉,被咬去之颈常滴血,血落人家则有灾。传说九头鸟原为十首,被犬咬去一首,常滴血为患。其能收人魂魄,尤好小儿。畏惧犬类,犬吠则去,故古人闻九头鸟叫声则闭门熄灯,养犬以防其害。
九头鸟是中华凶鸟文化中最著名的形象之一。其由《山海经》中"九凤"神鸟,演变为后世滴血为灾的"鬼车",见证了神话形象的流变。九头鸟传说在民间流传甚广,"天上九头鸟,地下湖北佬"的俗语,使九头鸟成为地域文化的象征。九头鸟形象影响了后世无数的文学创作。
原文摘录
大荒之中,有山北极天柜,海水北注焉。有神,九首人面鸟身,名曰九凤。 ——《山海经·大荒北经》
文化意义
九头鸟是中华凶鸟文化中最著名的形象之一。其由《山海经》中"九凤"神鸟,演变为后世滴血为灾的"鬼车",见证了神话形象的流变。九头鸟传说在民间流传甚广,"天上九头鸟,地下湖北佬"的俗语,使九头鸟成为地域文化的象征。九头鸟形象影响了后世无数的文学创作。
三、魍魉
基本信息
- 出处:《山海经·海外南经》《国语》
- 时代:先秦
- 类别:精怪·水精
故事内容
《山海经·海外南经》载:"魑魅罔两,莫能逢之。"魍魉为川泽之精怪,形貌无常。一说为水中之怪,状如三岁小儿,赤黑赤目;一说为木石之精,依附古物而成。常惑人于水畔泽边,以人为食,凶残成性。
《国语·鲁语》载:"木石之怪曰夔、罔两。"魍魉为木石之精,依附古木怪石而成形,栖息于河流沼泽,水畔泽边。能变幻形貌,迷惑行人,使入水而没。古人临水必祭,以防魍魉为害。魍魉出没为凶兆,预示着水患将至、人畜不安。
《搜神记》载:"魍魉如三岁小儿,赤黑赤目。"魍魉形如三岁小儿,赤黑赤目,使行人误认为落水幼童而往救,遂为其所害。魍魉是中华鬼怪文化中与魑魅并称的精怪形象。如果说魑魅主山林,则魍魉主川泽,二者共同构成了先民对未知自然的精神投射。"魑魅魍魉"作为鬼怪总称,成为后世文学中形容邪恶势力的经典意象,影响深远。
原文摘录
魑魅罔两,莫能逢之。 ——《山海经·海外南经》
木石之怪曰夔、罔两。 ——《国语·鲁语》
文化意义
魍魉是中华鬼怪文化中与魑魅并称的精怪形象。如果说魑魅主山林,则魍魉主川泽,二者共同构成了先民对未知自然的精神投射。魍魉传说反映了先民对水畔危险的认知与恐惧。"魑魅魍魉"作为鬼怪总称,成为后世文学中形容邪恶势力的经典意象,影响深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