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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命定集

本合集收录东汉王充《论衡》中关于"自然命定论"的三篇代表篇章——《命义篇》《吉验篇》《骨相篇》。三篇皆论"命",分别从"命之义""命之征""命之表"三个层面,构成王充自然命定论的完整思想体系。

王充的"自然命定论"是针对汉代盛行的"天命论"与"天人感应说"而发。其时世俗以为,人之命乃天之所命,天有意志、能赏罚,故人君之德可感天,人之寿夭贵贱皆由天意。王充力辨其非,以为"命者,自然也"——命乃自然而成,非天之所命,亦非人之所为;天无意志,命非神意。命之定,定于人初生之时所禀之气;气有厚薄清浊,故人有寿夭贵贱。此论既反对神意命定,亦反对人力改命,确立了一种自然主义的命定观。

三篇之中,《命义篇》论命之本义,辨"命禀于天、成于自然";《吉验篇》论命之征兆,辨"吉验非天意,乃自然之征";《骨相篇》论命之表候,辨"骨相者,命之表,自然之理"。三篇相辅相成,共同构成王充以"自然"释"命"的思想体系——既破神意之说,亦立自然之论,是汉代无神论思想的重要组成。

本册包含条目

序号标题出处时代主要内容
1命义篇《论衡·命义》东汉论命之本义,主自然命定
2吉验篇《论衡·吉验》东汉论命之征兆,辨吉验非天意
3骨相篇《论衡·骨相》东汉论命之表候,辨骨相自然之理

各篇内容

一、命义篇

基本信息

  • 出处:《论衡·命义》
  • 时代:东汉
  • 类别:哲学·命定

故事内容

王充生当东汉之世,其时世俗多有"天命"之说,以为人之寿夭贵贱皆由天意所命,天有意志、能赏罚,故人事可感天、天命可改易。王充力辨其非,遂作《命义篇》,专论"命"之本义,以破神意命定之妄。

王充论命之义,其言曰:"命,谓初所禀得而生也。"以为命者,乃人初生之时所禀受而成,非天有意之所命,亦非人有力之所能改。"命有死生寿夭之期"——人之寿夭,定于初生之时禀气之厚薄;气厚则寿,气薄则夭,此非人力所能改易。故王充力主"命者,自然也"——命乃自然而成,非天之所命,亦非人之所为;天无意志,命非神意。

王充进一步辨析命之两类:其一为"寿夭之命",禀于初生之气,气之厚薄决定寿夭;其二为"贵贱之命",遇于时势之通塞,时通则贵,时塞则贱。前者禀于先天,后者遇于后天,皆非人力所能改易。故王充倡导"当知命而安"——知命则不怨天,安命则不尤人。其要旨在于:命不可改,改命之说虚妄也;人当知命而安,不怨天、不尤人,躬行人事、尽其本分。王充以自然命定论,辟天人感应之说,是汉代思想之要。

原文摘录

命,谓初所禀得而生也……命有死生寿夭之期。

命者,自然也。自然而成,非天之所命,亦非人之所为。

当知命而安。知命则不怨天,安命则不尤人。

文化意义

《命义篇》以"命者,自然也"之论,破除神意命定之说,是中国古代自然主义哲学的重要篇章。王充既反对天有意志、能赏罚的神学命定论,亦反对人力可改命的虚妄之说,确立了一种以"自然"释"命"的思想体系。其"知命而安"的智慧,于今日人生哲学亦有启发——面对不可改易之先天因素,人当知命而安、不怨不尤,躬行人事、尽其本分。其反对神意、倡导自然的思路,与近代科学之自然律观念颇相契合。

二、吉验篇

基本信息

  • 出处:《论衡·吉验》
  • 时代:东汉
  • 类别:哲学·命定

故事内容

世俗流传"吉验"之说,以为凡人禀贵命于天,必有吉验见于地;圣人降生,必有祥瑞征兆,如黄帝龙颜、舜重瞳、禹耳三漏等,以为天意所示。此说在汉代广为流传,与天人感应之论相表里,构成一种"天意示人以征"的神秘主义思想。王充独不以为然,遂作《吉验篇》以辨之。

王充论吉验之道,其言曰:"凡人禀贵命于天,必有吉验见于地。"以为吉验者,命之征也——命贵则吉验见,命贱则凶验见,此自然之理。然王充力辨"吉验非天意"——天无意志,吉验乃命之自然征兆,非神意所示。命定于初生之时,吉验显现于其后;命不可改,吉验自然应之。故王充以"命定于初,吉验于后"阐明命与验之关系:命如草木之萌,萌于先;吉验如草木之发,发于后。先萌则后发,先命则后验,此自然之序,非人力所为,亦非神意所定。

王充以"吉验之道,在于自然"作结,以为圣人之贵命,必有吉验,如黄帝之生龙颜、舜之生重瞳,此乃命之自然征兆,非神之所为。其思想核心在于:吉验非天意,乃命之自然征兆;命定于初,吉验于后;自然之征,非人力所为,亦非神意所定。王充以此破除"天意示人以征"的神秘主义思想,倡导一种自然主义的征兆观。

原文摘录

凡人禀贵命于天,必有吉验见于地。

吉验者,命之征也。命贵则吉验见,命贱则凶验见。

吉验之道,在于自然。自然之征,非人力所为,亦非神意所定。

文化意义

《吉验篇》以"吉验非天意,乃命之自然征兆"之论,破除"天意示人以征"的神秘主义思想,是中国古代自然主义哲学的重要篇章。王充既承认征兆之存在,又以"自然"释之,辟"神意"之说,体现了其思想既重事实、又重自然的特征。其"命定于初,吉验于后"的命定论逻辑,于今日虽不全部认同,然其对"先天因素"影响的揭示,于今日基因学、生命科学亦有可参之处。

三、骨相篇

基本信息

  • 出处:《论衡·骨相》
  • 时代:东汉
  • 类别:哲学·命定

故事内容

世俗流传"骨相"之说,以为人之贵贱寿夭,可见于骨相之奇平;观人之骨相,则可知其命之贵贱。此说在汉代广为流传,世俗以为骨相乃神意所示,命由天定而见于骨相。王充独不以为然,遂作《骨相篇》以辨之。

王充论骨相之道,其言曰:"人命禀于天,则有表候于体。"以为人命禀于初生之时,则必有表候见于身体;骨相者,命之表候,可以观命之贵贱寿夭。其论之要点有三:其一,命贵者骨相奇——如黄帝龙颜、帝喾骩齿、舜重瞳、禹耳三漏,皆圣人之骨相,命贵之征;命贱者骨相平,骨相平则命平,命平则贱。其二,骨相者命之表——表里相应,表可见则里可知;观骨相,则知贵贱寿夭。其三,骨相非人所能改——骨相定于初生,命亦定于初生;骨相之验,在于事后:事先观骨相,事后验其命,表里相应。

王充力辨骨相之道,其要旨不在以骨相论命之贵贱寿夭,而在以"自然"释之——"骨相之道,自然之理"——骨相之成,非神意所示,乃自然而成。此论既承认骨相与命之关联,又破"神意"之说,体现王充以"自然"释一切的思路。其以"骨相非人所能改"揭示先天因素之不可改易,以"骨相之验,在于事后"阐明征兆之事后验证,皆为其自然主义命定论之组成。

原文摘录

人命禀于天,则有表候于体。

命贵者,骨相奇。如黄帝龙颜,帝喾骈齿,舜重瞳,禹耳三漏。

骨相之道,自然之理。非神意,乃自然。

文化意义

《骨相篇》以"骨相之道,自然之理"之论,破除"骨相乃神意所示"的神秘主义思想,是中国古代自然主义哲学的重要篇章。王充以"自然"释骨相,既承认体征与命之关联,又辟"神意"之说,体现其思想既重事实、又重自然的特征。其"表里相应"之理,于今日医学之体征诊断亦有可参之处;其"先天因素不可改易"的揭示,于今日基因学亦有启发。其以自然释一切的思路,是中国古代科学精神之先声。

来源与延伸阅读

  • 原典:东汉·王充《论衡·命义》《论衡·吉验》《论衡·骨相》
  • 相关研究:北京大学《论衡校释》、黄晖《论衡校释》
  • 关联合集:论衡辟妄集率性教化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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